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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资质恐有变,因国务院取消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批

“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批被取消,是否意味着国土三调企业参与规则的改变?

泰伯网

  三调抓人眼球,准入资质却抓人“胃口”。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想要参加土地调查项目,必须“榜上有名”。这里的榜,指的是《土地

  调查单位名录》。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三调刚刚启动,这份英雄“榜”却变得“前途未卜”。

  重磅消息先后发布,却遭业内“忽视”

  2017年10月16日,新华社报道了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消息,宣布国土三调正式启动。《通知》明确了土地调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节点,但是有关细则还有待进一步公布。

  巧合的是,在《通知》发布的前两周,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包括 “申请列入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在内的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

  泰伯网记者通过对部分参与土地调查新试点企业和业内人士的采访,发现很多企业都忽视了这样一条公告。

  审批权被取消,“英雄榜”前途未卜

  据悉,国家级土地调查名录是由符合《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资质的企业向国土资源部申报,经审批合格后录入的单位名单。依据《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该从名单中选取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土地调查项目。

  泰伯网记者从内部人士那里了解到,土地调查单位名录一直都有,并且每年都有更新。而且此次与“申请列入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同步取消的还有“地质勘查资质审批”,按照新华社的报道,该项审批企业反映较大,认为地质勘查单位可以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这次在全国范围内上下联动、同步取消。

  那么,“申请列入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的取消,是否也意味着此次国土三调的参与企业也会交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

  目前尚没有定论。

  此前什么样的企业才可能“上榜”?

  按照原有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批的要求,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土地调查条例》第十三条)。

  2.有连续三年内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土地调查项目(《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

  3.具有与申请从事土地调查活动相匹配的测绘资质,如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等相关专业之一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土地调查条例》第十三条)。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土地调查条例》第十三条)。

  5.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有完善有效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保证和保密管理制度(《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

  6.近三年内无土地调查成果质量不良记录(《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

  泰伯网记者调查后发现,二调时参与企业的资质要求,依据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略有不同,但基本上大同小异。

  如今这一名录的审批已经被取消,那么,国土三调的参与企业资质要求如何,行业内的企业都在焦急的等待。

  根据国务院的文件,在《决定》发布后,改革涉及的部门自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适宜公开的监管细则向社会公布,加强宣传,确保落实。

  但是,因国土三调涉及范围广泛,法规修订和整体方案的出台紧密相连,能否在20个工作日之内公布监管细则,目前尚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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