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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门持续放开,外资大潮临近商业航天

有人说,我们惦记欧美的资本、技术,外资要的是市场和廉价劳动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提到,鼓励外商投资商业航天产业的上下游各领域,包括: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运载火箭地面测试设备、运载火箭力学及环境实验设备,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星上产品检测设备制造,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民用卫星应用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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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天是我国开放的重要领域之一

  事实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1995年首次颁布实施以来,已历经七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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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史,俨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1997年底,为抵消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我国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对外资企业执行更优惠的税收政策。2001年我国加入WTO,2002年国家对指导目录做了相应修订。2004年,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目录进一步调整。2006年春季,美国金融机构的基本面开始暴露出问题,并于2007年传播到欧盟、中国和日本等主要经济体,该指导目录也进行了相应调整。2015年至今是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新常态的重要拐点,指导目录于2015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做出陆续修订。

  在改革开放早期我国基础工业比较薄弱,当时我国给予了外资很多优惠政策和条件,再加上我国大量相对低廉的、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劳动力,吸引了大量外商来我国投资。经过四十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基本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部分外资在竞争中受挫并开始撤离中国市场。

  有关人士指出,我国现阶段更加需要高科技方面的资本合作,虽然我们更鼓励外商来投资,但对外商的筛选也有更强的针对性。其中,航天领域的开放贯穿外资产业目录(1997—2019年)始终。可以看出,作为国家的重要科技力量,航天产业的开放、发展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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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星领域的开放对产业而言是重大利好

  谈及这一开放态势,航天专家黄志澄表示,国家对商业航天领域的开放是持续性的,是希望不论40年前还是今后都能保持开放的姿态。它符合我国改革开放整个大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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