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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力证:海绵城市试点并未失败,内涝的黑锅不背

内涝黑锅,究竟能否扣到海绵城市的头上?

  近日,住建部站了出来,表示城市内涝的问题不能归咎于海绵城市——这黑锅,住建部不背。

  汛期刚过,承担着增强城市防涝能力重任的30个海绵城市的试点城市中,有19个出现内涝——海绵城市试点失败的论调甚嚣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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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以正视听,住建部官网发文指出,海绵城市建设不会立竿见影、一蹴而就,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目前海绵城市建设还在加快推进。住建部城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横加指责并不科学,海绵城市建设有建设标准

  在试点过程中,新城区坚持目标导向,按照雨水径流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就地消纳利用,解决好城市建设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协调关系;老城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缓解城市内涝积水、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热岛为突破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目前海绵城市建设正在加快推进,通过试点城市创新建设模式,探索成功经验,并将这些成熟的做法、模式推广落地”,该负责人称。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院副院长谢映霞也认为,对于极端强降雨带来的内涝,必须冷静分析,绝不能就此对海绵城市建设横加指责,甚至是简单地否定。谢映霞表示,海绵也有饱和的时候,因而海绵城市在建设工程设施时是有标准的,在标准内才可保有效。

  关于海绵城市名单

  

  2014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5年,迁安、白城、武汉和西咸新区等16个城市纳入了海绵城市的试点。2016年,北京、天津、大连、三亚等14个城市进入第二批试点名单,总共有30个海绵城市的试点城市。

  关于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文|泰伯网 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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