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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空间数据管理办法将在4月1日实施

《办法》将着力解决地理空间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存在的数据生产、交换共享、管理应用等重大关键问题。

  泰伯网讯  3月21日,《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透露,这一《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是全国首部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切合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顺应了大数据发展的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该《办法》的出台,为实施大数据行动纲要提供了法制法规保障,对促进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对消除数据鸿沟避免财政重复投入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对推动湖南省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办法》共7章38条,包括总则、采集和生产、汇集和整理、共享使用、安全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内容涵盖地理空间数据获取、生产、汇集、共享和应用各个环节,呈现两大亮点:

  一是《办法》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生产或者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既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大统筹,横向跨越了部门,纵向连接了市(州)、县(市/区),又利用政府规章的形式确定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的统筹工作。二是明确了对共享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办法》规定,地理空间数据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使用共享获取的地理空间数据,应当尊重原权属单位的知识产权,注明数据来源,不得损害数据原权属单位的合法权益;未经原权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和公开所获取的共享数据,不得利用免费获取的地理空间数据从事经营性、盈利性活动。

  “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免费向各界提供了价值约4.1亿元的地理空间数据,2016年免费提供的数据价值约2.3亿元,截至今年2月底,免费提供的数据就价值5200万元,呈逐年高速增长的势头。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工作在节约财政资金方面有着巨大潜力,有助于实现财政资金的优化配置,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别是通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使用,将更大地节约财政资金投入。

  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将持续做好地理空间数据的生产和更新,推进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的共享使用,加快地理空间数据的共享,促进地理空间数据的应用,推动空间基准和数据标准的统一,做好地理空间数据的安全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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