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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公司签订第12个在轨交付卫星合同,走进印尼

同时,长城公司还与PSN公司签署了PSN-VII卫星采购框架协议。

  据航天长城报道,5月17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和印尼PT. Palapa Satelit Nusa Sejahtera (以下简称“PSNS”)在印尼雅加达签署了印尼“PALAPA-N1通信卫星项目”合同。印尼信息与通讯部长鲁迪安塔拉(Rudiantara)、中国驻印尼大使馆临时代办孙伟德、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保华及签约双方代表和来宾出席了签约仪式。

  PSNS公司是由印尼知名卫星运营商Indosat、PSN及其股东合资成立的卫星运营公司。根据合同,长城公司将向用户提供包括卫星、发射服务、地面系统、保险和融资支持在内的一揽子产品和服务,PALAPA-N1通信卫星计划在2020年上半年在轨交付客户使用。

  长城公司总裁殷礼明表示,PALAPA-N1项目是长城公司与用户签署的第12个在轨交付卫星合同,也是国产通信卫星首次在印尼宇航市场取得突破,对促进中国航天产品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PALAPA-N1项目将改善印尼通信、广播事业,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也是航天领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又一成果。

  PALAPA-N1卫星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制,采用东方红四号增强型通信卫星平台,覆盖印尼等地区。卫星将由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发射。

  PALAPA-N1通信卫星用来接替目前在轨的PALAPA-D卫星。PALAPA-D卫星于2009年由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在中国西昌发射升空。

  签约同时,长城公司还与PSN公司签署了PSN-VII卫星采购框架协议。

  PALAPA-N1通信卫星项目此前由印尼方面组织全球公开招标,长城公司在与欧美卫星制造商商的激烈竞争中胜出,最终赢得合同。

  长城公司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是中国政府授权的经营商业发射、提供卫星及开展国际空间技术合作业务的唯一商业机构,是中国航天产品及服务的系统集成商,能够完整地为国内和国际客户提供卫星在轨交付和卫星地面站建设,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截至目前,长城公司已累计为2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客户提供了国际商业发射55次,包括12次国际搭载发射,已向客户在轨交付了8颗通信卫星和1颗遥感卫星,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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