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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土地确权证上的使用代表写谁可得填好了

一则因宅基地房屋归属问题,父子俩对付公堂的案例。

  2018年土地确权工作将全面结束,然而,在这土地确权过程中,几乎每家每户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不是四至、丈量面积不清,就是土地权属引起纠纷。因权属问题导致六亲不认的情况亦然比比皆是。

  近日,一则因宅基地房屋归属问题,父子俩对付公堂的案例。

       事情是这样的:二十年前“老王”以未成年儿子的名义申请了宅基地盖了房子,当时确权登记宅基地时使用者的名字写的是儿子。可如今儿子成年了,却与父母争房。二老气不过便将儿子告上了法院。双方各持己见,“老王”觉得,当时以儿子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申请人员是一家三口,那时儿子还未成年,是两口子出资建房的。应该归我们。儿子却认为土地使用者是自己,父母出资建房是对自己的赠予。因此,本案的问题可以概括为:建房时出资的家庭成员可拥有相应的房屋份额吗?

  这将分为两种情况:1、原则上谁出资谁就有房子的份额,但若你只是为了帮助家人建房出资,并不想获得产权,这种情况下就没有你的份,显然本案老王并没有放弃产权。2、你是家里的成员,但户口已不在村里的话,你就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就不能取得房屋份额。

  最终法院认定,宅基地虽以儿子名义申请,但父母以儿子作为家庭成员的代表提出申请,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该户家庭成员均享有使用权。另,由于建房时儿子未成年,父母出资,因此房屋归属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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