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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岐:我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重大理论、立法和实践疑难问题和对策

中国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协同研究创新中心秘书长吴春岐在“自然资源主题论坛”以“我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重大理论、立法和实践疑难问题和对策”为主题的演讲报告。

  以下是北京城市学院众城智库(中国自然资源登记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协同研究创新中心秘书长吴春岐在“自然资源主题论坛”以“我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重大理论、立法和实践疑难问题和对策”为主题的演讲报告,内容如下(未经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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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众城智库(中国自然资源登记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协同研究创新中心秘书长吴春岐

  吴春岐谢谢蔡总的介绍!诚惶诚恐。实际上今天在座的很多都是老朋友,也有一些新朋友。

  今天听了佟主任、闫主任和胡主任的介绍,这三位是权威专家和实实在在做工作的。我是一个学术界做研究工作的,对于我们可能相对远一点,独立一点,角度不太一样。

  我的题目已经在几个地方已经讲了几次,也在不断修正。题目是“我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重大理论、立法和实践疑难问题和对策”。

  我们国家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现在已经是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之后,国家做出重大决策,大部分人是一头雾水,很少有人知道到底怎么做,甚至对这个问题的目标都有很多疑惑。当时说到了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那什么叫自然生态空间?去年推出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到今年推动全国的确权登记。到现在已经开始在做,也摸索出一条路径、一些问题。

  去年推出时,我参加部里十二个省市自然资源确权的方案,当时心里还不踏实,到现在来看问题没有那么大。这时候大家就开始乐观。但是我在思考第三个阶段,实际上如果大家真的试点完了,回头看还有很多问题。

  我提一个问题:什么叫自然资源?这个问题好像大家知道,我问一下什么叫自然资源?特别是什么是确权登记背景之下的自然资源?包括《登记办法》里面确定的办法,我认为这个范围可能要思考,到明年总结的时候,我这个想法一定要推出去。我今天结合这些内容,讲讲我自己的思考,供大家参考。有的地方难免有不那么准确的地方。

  我今天重点给大家汇报一下,一、讲讲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研究路径、方法与实践。文科不像理科做试验,我们的研究同时要有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我去查文献,但文献非常少,我们的法律和政策应该作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重要文献。我这里列了一下,包括我国最近要出台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这是国土部门领衔的工作,今年要通过。问题怎么办?我觉得要参加实践研究。

  2015年底,众城智库团队参加国土资源部赴福建、浙江、广东、重庆市调研组针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疑难问题展开调研。

  福建省的推进比较快。晋江的推进比较快,叫生态文明先行先试省的试点,我们每次去做调研都一星期,做了大量的研究调研工作。

  2016年4月份、5月份在北京召开不动产(自然资源)登记协同创新发展座谈会。

  我们参加部里几个方案的评审。这不是单独的评审,说有很明确的标准,大家都跟通过,很辛苦,提出了很多建议。

  我们现在承担了十几个研究课题,做很多理论研究,也包括实证研究。自然资源相关的文献,比如《改革内参》,对自然资源宏观的研究报告,包括一些思考。如果大家需要,我们可以提供。

  为什么要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们国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实际上生态文明建设只是经济发展,这是前奏。现在做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仅我们国家政府和领导,包括党中央,的确是一个大系统、大情怀。我们一开始觉得这么多事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整个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的基础。将来肯定有两个委: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委,自然资源监督监察委,这是个信号,所以说很快。自然资源首先要确权登记,马上后面要保护、出让、抵押。我们国家自然资源因为太乱、太多,甚至是无偿的,下面要有偿,怎么有偿,那就要确权登记。监管要以确权登记为基础,怎么监管?什么边界?什么内容?这要一一提出。怎么审计要有本账,没有这些基础的东西,后面无法推动。这些委没有建立之前,还是处于试点范围。

  什么叫自然资源?现在没有给定义,我们是搞了个列举,七大内容,加一个“等”。什么叫自然资源?贵州同志提出,我们有些东西等不等?还有很多野生动物资源,等不等?不同的历史时期,对自然资源是有不同定义的。包括我们现在这个时期,对自然资源一定要有历史的看待。

  法律上有规定,但是不要迷信法律。我曾写过内参,说研究一下现在自然资源的列举到底怎么来的?说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来的,仔细监督一下我们的立法史,这样的条款是从1939年下来的。森林、草原、山地、荒地,当年我们没有土地专家,也没有资源专家,这个条款是宣示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那些立法专家看到了森林、草原、山地、荒地,就列了说这些资源属于国家资源。到现在,什么叫山岭?晋江二三百米的一座小山,说是不是叫山岭。《辞海》里面有定义说叫连绵起伏的高山。其他的典里有没有对山岭有定义,所以晋江说我们没有山岭。那这个山岭到底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就是因为我们原来的基础不牢。当然我不是垢病,我只是理解。

  关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理论文章没有,我们这么多年回过头来看,关于自然资源我提出五个要素:天然性、有用性、稀缺性、可被人类直接支配利用、载体与形态相对明确。比如空气,大家会说北京的空气这么差,我们把它登一下。我说怎么登,它是无法控制的。重庆的专家说登一下候鸟的迁移轨迹,但因为这样的轨迹是无法确定的,所以不能登记。林业部门把很多荒地统一成林地,他们说叫宜林地,说马上可以种上。现在很多不同管理部门,林地、水利部门都有不同的管理,包括林地也要界定,这不是简单的问题。

  疑难问题,确权登记范围有待明确。国土空间需要解决的问题,国有意义上的自然资源,晋江不到20%,整个国土的4%,湖南3.6%。我们做了几年会不会突然发现,国土面积里只有不到20-30%,西北多一点,整个东南没有多少,不管集体的情况,集体原来需要集体的土地,土地有边界。那些自然资源我们清楚吗?未必清楚。所以现在光搞国有的,不管集体的,所以为什么有地方建议,可能的情况下在国有的基础上找一个乡,把集体资源摸清楚一些。未来要看问题,不要光抠一个文。

  国家有12个试点,比方今天来的在座的,东部发达地区自然资源相对比较少和脆弱。国外也没有对自然资源创作一个系统,所以我们在做的是唯一的。国外的经验是要自然资源的数据进行分享利用,而不是封闭。所以我们未来的自然资源数据,一定要共享共用,这样才能展示。

  我只强调一点,预划登记单元划分。整个资源里面光是调查最核心的核心。晋江第一次划分划出了95个自然资源预划登记单元,后来反复研究缩成了55个,最后定了30个。后来要成区连片,我说这个地方水库怎么来的,它有河,水库与河可以划到一起。这个地方不能光划国有的,简单讲水库上面要划滩涂,滩涂之上的含氧林也要划。这个地方一定是划完了,很多森林、林地、滩涂,集体的,一开始就要划集体还是国有的。

  我们在做研究,宁波的生态功能红线,人大通过了立法,环保局自己讲可能要以红线为主,我们现在发现什么都动不了。再一个自然资源登记后边效率是什么,现在不能说,划的时候不能无限小或者无限大,最后一限制,可能都动不了。我们不能划得太大,哪天自然资源预划登记单元不能动的时候,要有附加条件。现在要在保护和发展中找到一个平衡,所以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合适,所以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不是简单的划个水库、划个森林,不是那么简单。

  怎么登记?当时我们跟相关的领导都反复沟通,登记簿是一个方向。

  晋江经验,国土部门统一规划。预划登记单元,登记系统进行登记。要有敢想敢试敢闯敢干的精神,不然没法做。现在大家都不敢动,但是我要说未来不动没办法。就像青海,一块地给发个草原证、林权证,老百姓当然高兴了,但是就会有很多纠纷的发生。

  真正做的时候要有思考过程,一是自然资源类型的定义、分类科学性有待进一步研究。二是秉持开放共享理念,推进自然资源登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三是借助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契机,逐步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四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任重道远,宜通盘考虑,将确权登记与保护、有偿使用制度相衔接。

  我们现在不要为了确权登记而确权登记,要有一个大视角,要看到后面是为了保护、为了流转和监管。即使中央没有提出来,作为试点这些是要考虑的。

  我的对策:宏观方面有个方法论,用目的解释的方法解决法律未明确规定的疑点、难点。在典型区域先行先试,试点要大胆探索、敢于创新。国家要深度指导,统一标准。在放权给地方的同时,也必须注重宏观调控。

  微观层面,明确登记范围,科学划分和界定登记对象。细化登记簿填写规范。统一公共管制要求。制定不动产权利衔接规则。这些问题,现在在试点中可以逐一解决,有些问题还在摸索。

  我们有一个想法,明年想联合几个部门,包括一些试点单位,包括新兴华安。我给华安一个定义,自然资源的领跑者。华安做了很多规范层面、调查层面的积累,为明年国家2-6月份进行建议。

  展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设,自然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座的很多是企业,未来的文章,平台以外,数据库要更新,思路要打开。无论是中央、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实际上可做的事情一定是一个大时代有一个大机遇。当然,谁走在前面,谁走在后面,一定有准备。

  今天这个论坛,公开面向社会的全国是第一个,代表监管体会讲了一些,希望今天这样的机会更多一点,有这样的平台大家可以做研讨。

  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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