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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重启,沈阳国土三调项目2包招标启动

千万级项目的2次招标,此次金额是207.8万。

  随着三调工作的不断推进,近段时间各地有关三调招标文件如雪片一样飞来。但是大部分的招标项目金额均在百万级别,较少出现千万以上标的项目。

  泰伯网记者整理后发现,近期,在沈阳市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了有关沈阳市国土三调项目新的招标公告。依据公告显示,该项目的预算达到了1079.8万元。公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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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这是沈阳市国土三调项目的第二次招标,在今年的7月份,该项标的已经进行过相应的招标工作,当时招标项目分为了2个包组。但是在招标结果公布前夕,沈阳市政府发布了招标变更公告,招标项目中的2包因为“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招标项目中的1包的中标单位是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合同金额为8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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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依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在沈阳市国土三调的招标过程中所采用的废标理由即为该法条中的第4项。此前曾有专家对该项法条规定提出质疑:何为“重大变故”?由于《采购法》体系配套的相关规范都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这就给了招标采购单位和监管部门很多可以人为操作的空间,凭空多了许多貌似合法的理由进行“废标”。而且,《采购法》中的这一规定,也让财政部18号令第二十四条“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的规定形同虚设。

  如今,沈阳市国土三调项目2包招标工作重启,依据公告,项目预算在207.8万元。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7日16:30之前可获取招标文件,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向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获取意向,参与招标,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是2018年09月21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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