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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递交了申请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目前,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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