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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积极推进北斗的海上应用

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海事系统致力于推动我国北斗系统在海上的应用和发展,结合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业务,积极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加强关键技术研发,牵头制定应用标准,打通技术路径

  在交通运输部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海事系统致力于推动我国北斗系统在海上的应用和发展,结合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业务,积极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加强关键技术研发,牵头制定应用标准,打通技术路径,推进北斗迈向国际。

  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系统建设

  建设中国沿海RBN差分北斗系统,提供高精度定位导航服务。开展沿海RBN差分北斗系统建设,完成中国沿海22座差分台站BDS/GPS双模兼容改造,建成北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监控中心和13个远程监测站,实现BDS和GPS差分信息同频播发,可为中国沿海300公里范围内的船舶等公众用户提供广域米级、沿海水域分米级精度的导航定位服务。

  开展中国沿海高精度北斗连续运行服务参考站网(CORS)研究建设。分别在渤海湾、长江口和珠江口等重点水域建设北斗连续运行服务参考站网,建成沿海75座北斗连续运行服务参考站、3个海区数据处理中心和1个全海区数据监测中心,覆盖中国沿海重点水域,实现50公里范围内厘米级的实时精密定位服务,广泛应用于海洋开发、海洋测绘、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和港口建设等。

  推进沿海北斗高精度定位导航系统标准化工作。为规范系统建设和终端应用,牵头制定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播发标准、沿海地基增强系统建设技术要求并推动北斗应急示位标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一系列国家标准,为北斗系统国际海事标准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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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进北斗终端的应用  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化工作

  船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接收机设备性能标准获得IMO批准。2013年4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全面启动北斗海事国际标准推进工作。2014年5月,国际海事组织以MSC.379(93)决议,批准了《船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接收机设备性能标准》,标志着我国北斗系统国际海事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式成为全球无线电导航系统(WWRNS)组成部分。2014年11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认可的通函,标志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式成为WWRNS组成部分,获得了面向海事应用的国际合法地位。

  推进北斗纳入国际船载多无线电导航系统。2017年3月,IMO航行安全、通信及搜救分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代表团提交的有关船载多无线电导航系统性能标准的建议,将北斗纳入定位、导航及授时导则内,北斗国际海事应用领域取得了又一重大进展。

  推进北斗纳入国际搜救卫星系统。2018年初,国际搜救卫星组织第59届理事会批准北斗卫星搭载搜救载荷纳入国际中轨道搜救卫星系统发展规划,标志着北斗系统在加入国际搜救卫星系统进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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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斗安全信息播发系统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海上应用示意图

  北斗海上应用

  北斗应急示位标。利用北斗定位和通信服务,北斗应急示位标在落水后自动或人为启动,发出包含自身位置、发送时间等信息的求救信号,为管理部门海上应急救援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北斗高精度定位助力长江口深水航道边坡利用。长江口北斗CORS系统实现船舶厘米级定位,通过高精度定位服务,为大型超宽船舶安全交会创造条件,保障长江口深水航道边坡得以有效利用。

  北斗一体化灯器及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海上北斗一体化灯器和配套的遥测遥控终端的应用,解决了海上公网信号覆盖盲区内航标遥测遥控的通信问题,减少了巡检维护成本,增强了航标工作稳定性,提高了综合助航效能。全国沿海使用北斗遥测遥控系统的航标达到3000余座。

  北斗多功能航标及北斗差分潮汐测量。开发了基于北斗系统水域环境采集的多功能航标,通过北斗高精度测姿定位,实现了浮标的潮汐观测,计算后的精度达到5cm范围内,能够满足国际海事测量组织(IHO)的测量精度要求,实现了港口航道内无验潮潮汐观测。

  北斗船舶自动识别避碰系统。通过将北斗与AIS相结合,船舶终端设备能够将本船和周边船舶的AIS信息通过北斗短报文发送至岸端,扩展了AIS岸基系统,丰富了海上船舶安全监管和航行保障的手段,延伸了北斗海上应用的范围。

  海事执法船舶北斗调度系统。可实时掌握海事执法船舶全球海域位置,及时通讯调度,保障执法船舶航行安全,提高海事执法效率。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进一步完善沿海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系统建设,推进船用终端和相关标准的研究,促进北斗高精度导航定位系统国际海事应用,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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