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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三调做底数

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数据作为现状底数。

  6月19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启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启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0年6月底前形成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确保年底前完成规划报批。

抓紧开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1

  明确规划编制基础数据。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数据作为现状底数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再按照自然资源部确定的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2

  启动市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设区的市力争今年10月底前形成评价成果。

  3

  开展重大专题研究。市县要科学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研判未来发展的风险与挑战。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科学选题,开展国土空间管控、新型城镇化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等专题研究,分析对本地区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

  4

  同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评估与划定工作。

  5

  加强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发展改革部门,加强与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衔接,为发展规划落地提供空间保障。

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重点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侧重实施性。规划编制应落实国家、省战略决策,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坚持底线约束,严控国土空间开发强度,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坚持量水而行,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构建城镇开发空间,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城镇建设布局原则、标准及配置要求;严控开发强度,加强风貌管控,挖掘地方历史、自然、文化特色,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大数据等手段,避免“千城一面”;强化规划协调性,协调全域空间结构及城镇体系布局,主动衔接相关城市群、都市圈规划;强化规划可操作性,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下达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要求。

加强规划编制技术单位管理

  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编制技术单位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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