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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推进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

广东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

       《指导意见》强调,全面落实《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到2020年,在汕头湾区、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湛江湾区建成第一批3个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并启动建设第二批5个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海岸带地区生产要素配置和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单位岸线海洋生产总值5.1亿元/公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5%,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大于55%,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大于3%。

       到2022年,在柘林湾区、汕头湾区、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湾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通过示范区建设,整治修复岸线95公里、打造魅力沙滩10个、建设美丽海湾11个,确保滨海湿地面积不减少。海岸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形成“一线管控、两域对接、三生协调、生态优先、多规融合、湾区发展”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

       《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海岸带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海岸带空间管控模式,以海岸线为轴,以分类分段功能管控为抓手,实现精细化管理。落实严格保护岸线管理制度,加强严格保护岸线名录管理,明确保护边界,设立保护标识。实施海岸带自然资源的统一管理。推进“多规融合”,切实发挥规划的总体性、基础性、约束性作用,做到“一张图”管控海岸带。构建以生态空间支撑发展空间的体制机制。探索海岸线占补平衡制度,对于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低于或等于35%的示范区,使用海岸线要按占用自然岸线1米补1.5米、占用人工岸线1米补0.8米的比例开展整治修复,恢复海岸线的生态功能。

       《指导意见》明确,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工程,包括海岸线整治修复、魅力沙滩、海堤生态化、滨海湿地恢复、美丽海湾建设工程。重点开展海岸生态修复、形态修复与养护、环境整治、滨海景观构建、海岸防护能力建设等工程,以保障现有自然岸线形态稳定;开展重点沙滩整治,以提升沙滩质量、美化沙滩环境、构建滨海景观为目标,打造魅力沙滩;开展全省海堤生态评估,编制海堤生态化修复方案;加强保护地建设,有条件的示范区将在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区域选划建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开展海湾综合整治,推动岸绿、水清、滩净、湾美、人和的美丽海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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