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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正式启用“1+8”新统计调查制度

这一新制度体系,是为了适应自然资源部组建和新职能要求。

   新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和指标体系正式启用。8月2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9套新统计制度,并要求在8月31日前依据新制度报送2018年度统计结果。

  这一新制度体系,是为了适应自然资源部组建和新职能要求,在梳理、整合原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理信息、城乡规划等有关统计调查制度基础上形成的。

  自然资源部将其概括为“1+8”的“综合+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体系:

  “1”是指对自然资源进行总体性统计的《自然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主要从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中抽取,构成一个复合型的指标体系。由部综合司牵头组织实施,各司局按要求汇交,部信息中心和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协助。

  “8”指的是8套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包括测绘地信、土地、矿产、海洋等不同资源门类和管理的业务数据,由国家林草局、部相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具体的专业统计工作由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业务对口处室承担。

  除了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专业统计数据还要同时报送同级综合统计部门,由统计部门负责数据的汇交、审核、管理和发布。

  这8套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具体包括:

  1. 土地统计调查制度

  2. 矿产统计调查制度

  3.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

  4. 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

  5. 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制度

  6. 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

  7.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统计调查制度

  8. 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制度

  以《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为例。其在原《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基础上修订而成,统计对象包括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以及全国测绘资质单位。统计内容包括测绘资质单位财务、设备和人事人才等基本情况,全国基础测绘、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测绘成果管理与提供、地图管理与服务等。

  数据由自然资源部机关司局和部综合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成果分为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其中年报资料要在次年3月31日报送,并于次年10月以年鉴的形式发布。

  按照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要求,2018年的年报数据,要于2019年8月31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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