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can me 分享到微信

“智慧国土”积极转型,“空间规划”正当其时

对于智慧国土企业来说,转型国土空间规划,可以很好地利用原本的技术及人员基础。

  慧国土原本围绕指标展开的业务,正在向国土空间规划及智慧城市的方向进行融合。近段时间,智慧国土上亿大单频出,但早已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以往的理解中,“智慧国土”主要落脚于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获取及监管。而这部分用地通常来自于农用地及未利用地的置换。由于保护耕地规模红线等一系列控制性指标的存在,建设用地增加,就需要通过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手段对非建设用地进行规模和质量上的补充。

  对政府而言,需要了解所辖地域的土地后备资源情况,对企业而言,需要合法合理地获取建设用地。这一过程中,开展土地调查、规划、测绘,就是“智慧国土”原本的主要业务内容。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19日称,其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河南原阳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项目”,总金额3.49亿。按照4.5万元/亩和2.5万元/亩的价格,预计形成增减挂钩新增耕地指标及占补平衡新增耕地指标各约5000亩。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告诉泰伯网,这一指标只是暂时拟定,最终的项目金额还要依据验收形成的指标数量为准。

  公司称,若该项目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是在“智慧中国之智慧国土业务的进一步突破”。事实上,这种业务模式是特定时期内形成的传统,往往既不够“智慧”,也不够“国土”。泰伯网曾联系中标子公司了解详情,对方表示没有人手回应,“都在现场干活”,其忙碌可见一斑。

  但情况正在发生显著的变化。今年5月在福建举行的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智慧国土综合服务平台作为自然资源领域的主要项目参展。该平台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依托,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海洋执法监察预警、土地矿山违法预警、森林防火防盗监控、自然资源生态监管等多领域应用。其中既有对“国土”认知的延展,也有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带来的“智慧”。

  真正驱动“智慧国土”业务转型的,是自然资源部成立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带来的行政管理思路的变革。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指出,今后对于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要从“国土空间整体角度进行管控和治理”。

  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其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压缩了“智慧国土”原有的业务空间。上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提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是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基础载体。各地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省、市、县各级平台建设,并与国家级平台对接。基于平台,建设从国家到市县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

  在这一背景下,“智慧国土”被很多企事业单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之中,原本从事“智慧国土”的企业也正在主动靠拢。中煤航测遥感集团下设有“智慧国土”分公司,公司负责人向泰伯网透露,此前公司承接从土地调查、规划到整治开发的各类土地业务,但目前正在考虑基于原有业务,向市县一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业务转型。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认为,“智慧国土”这一说法现在提的并不多。

  对于很多智慧国土企业来说,转型国土空间规划可以很好地利用原本所拥有的技术及人员基础。黑龙江一家以“智慧国土”命名的企业,在与泰伯网进行沟通的过程中,展示的都是近一年来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获得的项目。在谈到相应的能力时,“协调规划之间冲突,配置土地资源”,则完全是一脉相承于原有的智慧国土业务。

  还有一个方向,是为智慧城市做数据积累和挖掘,地方政府由于需求明显,在这一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湖南益阳的智慧国土建设中,将10年历史数据汇入了基础数据库,让10年叠加的数据支持相关的国土资源管理决策。同时,这一数据平台被用来支持其他的智慧城市项目,例如智慧城管、智慧水利等。

  土地管理思路的转变,对智慧国土原有业务模式产生了直接影响。陆昊部长曾指出,要把“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求落到实处。去年,自然资源部首次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同时建立了盘活存量与新增建设用地挂钩的机制。

  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未来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可能不再主要依赖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来占用耕地或未利用地,而是转向通过提高存量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化程度得到满足。

  受此影响,目前“智慧国土”更多指向监管监控等综合执法手段。如河南新郑日前发布的的智慧国土互联网+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综合服务项目,以及山东宁津的智慧国土高空视频监控系统等。

  对于政府和百姓而言,在指标间的“闪转腾挪”,远不如提高管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来的有意义。

参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哦!点击

  •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

    {{item.created_at}}
    {{item.support}}
    回复{{item.replynum}}
    {{child.username}} 回复 {{child.to_username}}:{{child.content}}

更多精选文章推荐

泰伯APP
感受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