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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规划测绘地灾资质认定全面简化

所有自然资源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

  泰伯网讯 12月1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规划、测绘、地灾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认定进行了全面简化。同时,将对所有自然资源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1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自然资源部表示,将对所有自然资源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同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改革有关要求,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改革配套措施,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其中,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事项,将推进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审批”等事项,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审批”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简历、任命或聘任文件,测绘仪器检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自然资源部要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机关有关司局和单位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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