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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首批6个项目,投入5.2亿元!

一旦出台,将成为我国首个跨省区域空间规划

       4月9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两省一市(指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下同)相关部门重点商讨审批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年)草案。

       会议明确示范区建设重点是要形成“1+1+6”的规划体系,其中第一个“1”,是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年)草案是全国第一个跨省级区域的有法定效力的空间规划,一旦出台,将成为我国首个跨省区域空间规划。

       据报道,会议审议了示范区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将坚持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坚持最大限度下放核准权限,除规定由国家核准的事项外,省界跨区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负责核准;除国家明确要求保留在省级,不得下放的核准事项外,非跨界项目能放尽放,核准权限全部下沉至青浦、吴江、嘉善,释放投资改革的政策红利。

       据悉,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马春雷表示,最大限度下放核准权限可以使得政府行政管理的权限更贴近于市场、更贴近于社会,更加有利于市场和社会的发展,同时有些该管起来、该统筹的那一类,由执委会统一核准。他指出,这样的改变有助于避免原来因为行政分割,造成的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扯皮、不匹配等问题。

       示范区执委会同时牵头研究形成示范区存量土地盘活初步方案,两省一市经信部门共同研究形成了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先行启动区产业准入标准。

       对此,马春雷表示:“这些目录、标准能非常明确地告诉社会,政府管什么、企业做什么、鼓励倡导发展什么样的产业、禁止限制什么样的产业,这样可以让市场中的各类要素,更加有序、自觉地流动,从而畅通各类的经济循环。”

       据报道,探索跨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是示范区的核心使命。示范区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和公共信用等8个方面率先开展一体化制度创新。目前都在抓紧制定相关具体方案,将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据了解,今年示范区计划推出不少于30项的制度创新成果。

       截至目前,执委会已组织两区一县(指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分两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中央预算内财力支持。目前已经下达了第一批6个项目,支持资金5.2亿元,正在梳理申报第二批中央预算财力支持项目,争取资金2亿元左右。

       此外,会议还对2020年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示范区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等进行了讨论审议,一体化示范区产业、生态环境、水利、综合交通、文化和旅游发展、供排水、燃气等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进行了书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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