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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惠平委员:加快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立法

提出要培养掌握新技术和相关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当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在催生新经济、新业态、新的经济社会关系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治理挑战。全国政协委员、重庆理工大学校长杜惠平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新技术广泛应用引发了诸多安全风险,必须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新技术伦理规范尚未达成共识、新技术应用监管难等问题,方能促进新技术相关应用的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杜惠平委员认为,要加快研究制定针对大数据挖掘、开发、利用以及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做好旧有的法律条文在新技术问题上的解释和适用,并使新制定的法律规范与之相衔接和协调,“不仅应对数据采集主体、数据采集权、数据应用范围、数据收益分配等予以规范,还应对人工智能本身的主体资格、知识产权、数据财产、侵权责任承担、算法歧视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除了法律,杜惠平委员还强调发挥伦理的规范作用:“可依托学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积极构建在技术开发、测试和应用的伦理规范共识,并在新技术开发初期就嵌入伦理规范,防范智能机器产生自我意识。”

  在回答记者关于新技术和法律的结合点时,杜惠平委员提出要培养掌握新技术和相关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比如对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律师、法学教师和法学研究人员进行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方面的培训,对计算机和网络工程师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设置法律工程或法律与人工智能跨学科专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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