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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法草案提请审议,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

将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

  6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数据安全法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明确表示数据成为生产要素。现阶段,数据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数据安全法的及时出台,能够从法律层面明确市场规则,缓解数据安全与开放应用之间的矛盾。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确立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各项基本制度,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应对数据这一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是,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规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提升数据安全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水平,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三是,立足数据安全工作实际,着力解决数据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落实数据活动主体的安全保护义务与责任,切实维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是,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开放利用规则,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

  此外据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透露,数据安全法草案还将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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