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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1个地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全覆盖

广东省完成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和新址建设476户,工程治理主体工程和勘查设计210处。

8月21日,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消息,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施以来,广东省完成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和新址建设476户,工程治理主体工程和勘查设计210处。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面,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38个县(市、区)基本实现技术保障覆盖。 

今年入汛以来,广东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起,避免人员伤亡9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5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4%。

据悉,去年底,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到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在册威胁100人以上的482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和6.5万处(户)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等任务。

根据阶段安排,2020年-2022年广东将分别按照40%、30%、30%的比例,整治482处在册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保障18.64万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中,今年广东要组织实施1000户以上受危险山体威胁的村居避险搬迁,100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60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专业监测。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河源、梅州、汕尾、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8市大型及以上(387处)和中小型隐患点(3221处)分别占全省总数的80%、60%,上述地市要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完成治理任务。同时,全省53处威胁1000人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数9.79万人,占全省总威胁人数的52%,要作为重点项目加快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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