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了一趟LP家,周日午休结束后约3点驾驶爱车往北京赶。
上个周末有点热,石家庄几乎是晴空万里。上了高速以后,可能是因为小周末的原因,路上车并不多。为了能够早点赶回北京,难免脚下的油门跟着就上来了。过了保定以后,奥运的紧张气息就扑面而来,对于进京的货车不断进行分流。本来心情非常好,用了2个小时多一点,马上就可以下河北高速段了,故事由此开始。
首先遭遇的困难是在收费口一辆车停在了收费窗口,迟迟不动。下车后上前一看,收费员正在电话中,可能是确认某件事情,于是和后边车辆打招呼后倒车更换车道。
好不容易缴费结束后,所有的车辆都被拦截到了检查站。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下车,打开车门、后备箱。约10个JC在忙着抽查,2/3的车辆都被选中。
正在暗自庆幸没有携带什么违禁品,估计例行检查后就会放我走了。
这是旁边一个JC(估计是个小头目)指了一下我的车,示意另外一个JC(估计就是办事员)。JC到我的车前告诉需要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拿到证件以后,说了一句“您刚才超速了,知道吗?”“不知道啊!”尽管自己心里明白肯定超速了,但是没有证据俺是不能随便承认的。
“请您把车辆停在停车场,下车接受处理。”说完拿着我的证件就走了。停车后,我进入了处理大厅。“好家伙,人好多啊!”我心里暗自嘀咕到。不管了,虽让咱做贼心虚呢,排队等候处理吧。
马上就到我了,看到一个人正和JC同志商量,“开到125公里/小时,才超过5公里,能不能照顾下就不处理了?至少别扣分啊!”,典型的一个老鼠见到猫的形象。
“不行!我能照顾你,系统里都有记录,谁来照顾我?罚款100扣3分,这已经是对大家客气了!”
“这位同志太可怜了,才超速5公里就被罚了100。我最快时达到140公里/小时,那岂不是......”我心里难免有点紧张了。
“你是***车主吧?行驶速度125公里/小时,超了5公里,罚款100扣3分!”
天哪!看来这个系统里对于超速的统一标准都是这个答案,处罚应该也是统一标准。无奈,交了100元罚款后上了京石高速北京段。
此事给了我几方面的启发:
- 超速肯定是不对的,尤其是高速行驶的危险性很大。
- 这个统一的超速处罚并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并不是让人心服口服。
- 如果有条件,是否能够像首都一样设置测速提示?同样可以起到对驾驶员的提醒,而不是单纯为了罚款。
- 个人感觉,120公里/小时,是不是有点低? 比如在路况和车较少的情况下,驾驶员并不是能够时刻关注时速表的。
- 奥运临近了,进京更困难了。
附京石高速测速点,共同警示:)
高速路固定“电子眼”具体位置:京石高速公路涿州段、京秦高速公路香河段
高速路流动“电子眼”具体位置:
178公里至182公里(高速交警定州大队辖区)
123公里至128公里(高速交警保定大队辖区)
263公里至268公里(高速交警新乐大队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