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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颁布地质调查预算标准

发布: 2007-4-27 08:39 | 作者: 国土资源部 | 来源: 国土资源部 | 查看: 733次

3sNews讯,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制定的《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经过财政部评审后,近日由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正式颁布。这是国家首次颁布地质调查预算标准。

    据了解,中国地质调查局曾于2000年初颁发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5年初,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有关单位在保持预算标 准体系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暂行标准》进行了全面修改,形成了现在的预算标准。修改后的预算标准水平比暂行标准平均提高24%。

    预算标准由地质调查工程手段(甲类)预算标准、地区调整系数以及地质调查综合研究与科学研究(乙类)预算标准三个部分组成。地质调查工程手段预算标准包括 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遥感地质、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坑探、浅井、槽探)、岩矿试验、其他地质工作、工地建筑9项内容。考虑到野外地质调查存在施工 期、工资水平、运输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对项目经费影响较大,继续保留了地质调查预算地区调整系数,并编制了地区调整系数图,与预算标准一并配套使用。综合研 究与科学研究预算标准,包括人员费、专用仪器设备费、外协费、管理费等主要费用项目的控制标准和劳动保护费预算标准。

    据介绍,这一标准较之《暂行标准》更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和当前地质调查实际工作情况,对加强和规范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合理安排项目经费支出、提 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使预算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今后还将建立预算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TAG: 地质调查 预算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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