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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成为全国第23个公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省份(直辖市)。

泰伯网讯,9月27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征求意见时间从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为期30天。

至此,天津市成为全国第23个公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省份(直辖市)。前22个省份公示消息详见:《广东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山西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海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吉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河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青海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内蒙古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湖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云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江苏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四川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黑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安徽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江西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山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贵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新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辽宁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湖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福建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

据了解,《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为天津市域范围,海陆总面积约13671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提出,至2025年,生态引领、创新竞进、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35年,生态引领、创新竞进、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初步建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生态引领、创新竞进、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建成,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典范城市。

附件:《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附图0927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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