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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被提起公诉

利用担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28日,湖南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荐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荐国利用担任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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